各单位:
为全面掌握处级干部兼职情况,规范全校处级干部兼职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处级干部的监督管理,按照《东北农业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全体处级干部
二、工作要求及报送方式
处级干部在政府有关部门正式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兼职,包括兼任领导职务或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应当按照《办法》中“兼职要求”“兼职审批”规定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兼职的处级领导干部,在兼职过程中要严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维护学校的利益,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兼职单位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处级干部需依据《办法》中“兼职要求”,上报截至目前个人所有兼职,填写《处级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情况明细表》《处级干部在学术期刊、国际学术组织兼职情况明细表》,各单位汇总后,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6月12日11:00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组织部邮箱,neauzzb@163.com,纸介版报送到主楼653室。
学校组织部将以此次处级干部兼职统计为时间节点,今后处级干部新增兼职需通过OA履行兼职审批手续,处级干部退出的兼职需及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组织部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马月璇、高运来,55191282。
特此通知。
附件:1.《处级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情况明细表》
2.《处级干部在学术期刊、国际学术组织兼职情况明细表》
组织部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