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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处级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5来源:组织部

各单位

按照省委组织部有关工作安排,依据《关于改进和完善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有关问题的问答》(《组工通讯》第33期)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处级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工作,掌握处级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情况,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全体处级干部

二、工作要求及报送方式

处级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应当事先向学校组织部申请办理有关审批或备案手续。按规定经批准到企业、社会团体兼职的处级干部,要严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禁止为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谋取不当利益。处级干部填写《处级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情况明细表》《处级干部在学术期刊、国际学术组织兼职情况明细表》,各单位汇总后,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510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组织部邮箱,neauzzb@163.com,纸介版送到主楼653室。

联系人及电话:高运来  55191282

附件1:《处级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情况明细表》

附件2:《处级干部在学术期刊、国际学术组织兼职情况明细表》

 

 

 

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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