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办法》的相关规定,我校于2015年获得省高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支持资助的13个项目,执行期已过半,须于近期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和入选者个人取得的重要成绩,内容主要包括:
1、在科学研究领域取得的重要进展;
2、在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的重要突破;
3、入选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人才支持计划情况;
4、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情况;
5、获得科研奖励情况;
6、社科类研究成果获省级以上部门采纳应用情况或在行业企业应用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
7、预算执行情况。
要求执行进展报告简明扼要,每人不超过1500字,请各入选者将2015年度青年创新人才计划执行情况电子版,于11月30日前报送科技处联系人信箱,科技处汇总后送组织部、人事处备案。
联系人:贾海涛55190552
孙永刚55191982
初鸿55190651hchu_neau@126.com
组织部、人事处、科技处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