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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黑龙江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2016年度第二批人选的通知

2016年11月17日 16:41  点击:[]

各相关学院及单位:

为加强高等学校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支持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科研人才,推动省属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根据《黑龙讧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办法》(黑教科[2015]18号,以下简称(支持办法))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启动实施2016年度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人选资助工作,现就我校遴选推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推荐人选必须符合《支持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连续工作2年以上(含2年)。

(3)申请者截止2016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4)在教学、科研和工程化、产业化方面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5)申请者原则上已获得本校科研专项计划支持。

二、限额推荐:

教育厅依据我校国家级重点学科、创新平台、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科研团队情况,核定我校本次推荐名额总计28名(自然科学类,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1)。

三、资助额度:

“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资助期限为3年。自然科学类支持科研经费10万元。为加强经费管理,根据文件要求,申请人需严格按照实际支出填写经费预算表并注明“预算依据”,按照该预算严格执行。

四、遴选程序:

学校依据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本校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推荐的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团队举荐、学院考核推荐、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校内公示的程序组织进行。

五、相关要求:

(1)申报人须提交《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书》(见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5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各相关学院及单位提交组织遴选推荐工作情况说明纸质材料一式3份,要求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每个资助类别各单位限额推荐3-5名,学院教授委员会应按推荐书要求给出具体推荐意见,并提交加盖公章的推荐排序汇总表一式3份。

(4)各单位所有材料请报送科技处联系人,电子稿发信箱,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组织部:贾海涛55190552

人事处:孙永刚55191982

科技处:初鸿55190651

hchu_neau@126.com

组织部、人事处、科技处

2016年11月17日

上一条:关于上报2015年度省高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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