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总支:
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委高校工委部署要求,现就我校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突出问题导向,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持续整治“三个坏把式”“五个坏作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形成奋发图强、干事创业新风正气,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方法步骤
(一)会前准备(3月5日-11日)
1.集中深入学习,打牢思想基础。各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开展学习。学习的重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统一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的宏伟目标上来,统一到学校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上来。按照省委要求,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2.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方式,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要做到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坚持与有分歧、有不同意见的党员反复谈。谈心谈话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既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防止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讲问题、泛泛而谈。同时,通过发放问卷、设置意见箱等方式,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工作指导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3.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以及“三个坏把式”“五个坏作风”问题。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每名党员要紧密结合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党政机关、教辅后勤等部门党员干部和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主要看是否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调研走过场、遇事推绕拖,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履行职责上推下卸,执行政策缩水走样,“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等。教师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教风学风不正、学术行为不端等问题,是否真正关心关爱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学生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不坚定,学风浮躁、动力不足等问题,是否在青年学生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离退休党员主要看是否老有所为,在关心青年学生成长、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召开会议(3月12日-25日)
1.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也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年老体弱或者因病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以不出席会议,党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与他们联系,听取意见、通报情况。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对确实难以集中的,由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灵活作出安排。
党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支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
2.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客观公正做出评价、确定等次。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失联党员重新取得联系、本人不能正确认识错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置。同时,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简便易行,不能搞复杂的表格、台账和材料。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三)整改落实(3月26日-12月31日)
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督促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制定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其所属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备案。
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要抓住最突出的一两个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对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存在的差距,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
三、相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党委、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各党委、总支要明确专人负责,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防止流于形式、出现偏差。
(二)确保全覆盖。所有党支部都要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都是民主评议对象。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一般可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各党委、总支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参加1个以上下级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坚决防止只听汇报、只看台账等形式主义做法。
(三)有效推动工作。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切实使党员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思想受触动、行动受鼓舞,党的观念有增强、党性修养有提高。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实践中来。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要求,我校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3 月25日前完成,各党委、总支要将有关情况(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于3月26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其他附件供各党支部开展工作参考使用。联系人:翟继军;联系电话:55190587;电子邮箱:neauzzb@163.com
附件:1.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2.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3.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票。
党委组织部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