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总支:
为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2020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制定党员发展计划
各党委、总支要根据本单位党员发展工作实际,参考《2020年上半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附件1)制定本单位上半年发展计划。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员原则上应为2019年底各单位上报到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备案人员,参与第四十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人员不得列为2020年上半年发展计划。
(二)考察、确定发展对象
对于培养教育考察一年以上,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在严把标准、规范程序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支部党员和群众(班级同学)意见,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列为发展对象。相关工作流程参考《东北农业大学2020年上半年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工作流程》(附件2)。
(三)组织发展对象培训
2020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采取线上集中培训方式进行,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党校统一组织,各分党校负责具体实施。培训主要包括理论学习、主题研讨、撰写心得、个人自学、结业测试等五个环节,具体见培训相关说明(附件3)。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标准,严格责任落实
各党委(总支)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委(总支)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党支部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认真组织、严格程序、坚持标准、从严要求,逐级上报审批。
(二)严格规范,确保工作质量
各党委、总支,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减少,标准不降低,保质保量完成上半年发展党员计划制定和发展对象的确定、政审、培训等工作。在学生未返校期间,学生党支部相关工作可通过视频会议进行,基层党委(总支)会议须召开现场会议。
发展对象培养考察意见,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记录,党委(总支)审议审批记录以及政审函调材料等均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记录,确立发展对象相关制式表格参考《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第7页(附件4)。
(三)把握节点,按时报送材料
5月25日前,报送《2020年上半年发展党员计划申报表》(附件5)和《2020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报名表》(附件6);6月6日前,报送《2020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7)。报送材料发送至组织部邮箱neauzzb@163.com,联系人及电话:
王凤臣:55191282 15146620995
张春燕:55190319 13212817555
附件:
1.2020年上半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
2.东北农业大学2020年上半年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工作流程
3.2020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的相关说明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第7页)
5.2020年上半年发展党员计划申报表
6.2020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报名表
7.《2020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完成情况统计表》
中共东北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