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农党发〔2017〕41号
各党委、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按规定向上级党委报备,无正当理由、未向上级党委报备不得调整”的要求,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省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报备有关问题的通知》(黑组通字〔2017〕44号)精神和干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学校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报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要求
深入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准则》规定,履行班子成员分工向上级党委报备程序,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体现。学校各单位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在基层党委(总支)或单位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后,应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备,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代为履行审核程序,经学校党委同意后方可调整。
在学校党委对基层报备同意前,相关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应按照原工作分工继续履行职责,并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
二、报备时间
本次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报备为学校首次集中统一报备。请各单位于9月22日前,将本单位处级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分工统一报备学校党委组织部。
今后,凡进行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应随时报备。
三、报备范围
全校各党委、总支,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情况;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因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超过1个月的)等原因需临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的,可于调整后向学校党委报备。
四、报备程序
事前报备的,由基层党委(总支)或单位班子集体研究提出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意见后,一般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履行书面报备程序,党委组织部一般应于收到报备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回复。因特殊情况急需调整班子成员分工的,可先由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暂时代管相关工作,同时于5个工作日内履行书面报备程序。
事后报备的,基层党委(总支)或单位一般应于调整后10个工作日内履行书面报备程序。
五、报备材料
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报备材料为《东北农业大学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根据需要,可附有关政策文件或说明。备案登记表纸质版需加盖基层党委(总支)或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电子版直接发送至组织部电子信箱:neauzzb@163.com,联系电话:55190587。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报备工作。对于未按规定执行的,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东北农业大学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备案登记表
中共东北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