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启动2023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全体处级领导干部。其中:
1.现职处级领导干部按现岗位考核。
2.在外挂职、扶贫工作超过半年时间的处级领导干部,由工作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年度考核建议,经学校党委组织部认定后,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3.兼任多项职务的处级领导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或部门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一)处级领导班子
围绕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建设五个方面设置考核指标和评价要点,并进行民主测评。
(二)处级领导干部
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设置考核指标和评价要点,并进行民主测评。
三、考核安排
(一)撰写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要点、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个人岗位职责,对照年度考核内容,撰写处级领导班子工作报告(未参加党建述职的单位,报告中要包含党建工作)和个人工作总结。处级领导班子工作报告一般不超过 2000 字,处级领导干部个人工作总结一般不超过 1200 字。登陆处级干部考核系统(考核系统登陆端口在组织部网站主界面),将处级领导班子工作报告和领导干部个人工作总结分别提交到“考核系统”。同时,各单位领导班子工作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领导干部个人工作总结本人签字后报组织部备案,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组织部邮箱。
(二)网上测评
校领导、处级干部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测评。
(三)现场考核(根据工作情况,时间另行通知)
组织部结合各单位教代会时间安排,提前与各学院(教学部)、职能部门联系测评事宜,确定好时间后,派考核组到现场对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四)专项考核、作风建设考核
相关职能部门单独组织实施,另行通知。
2023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各处级单位配合实施。为了方便考核工作开展,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部设立工作联络员,名单如下:
于世明,高运来,55190552、55191282。
电子信箱:neauzzb@163.com。
组织部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