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省委组织部有关工作安排,依据《关于改进和完善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有关问题的问答》(《组工通讯》第33期)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处级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工作,掌握处级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情况,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全体处级干部
二、工作要求及报送方式
处级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应当事先向学校组织部申请办理有关审批或备案手续。按规定经批准到企业、社会团体兼职的处级干部,要严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禁止为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谋取不当利益。处级干部填写《处级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情况明细表》《处级干部在学术期刊、国际学术组织兼职情况明细表》,各单位汇总后,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10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组织部邮箱,neauzzb@163.com,纸介版送到主楼653室。
联系人及电话:高运来 55191282
附件1:《处级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情况明细表》
附件2:《处级干部在学术期刊、国际学术组织兼职情况明细表》
组织部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