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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和系主任任免职审查备案的通知

2017年03月10日 08:58  点击:[]

各党委、总支: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学校《2016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方案》关于“教学单位、教辅单位等专业技术人员,选任党支部书记,聘任系正、副主任等岗位的参照本方案执行,报组织部备案”的要求,现将学校参照科级干部聘任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教学系主任任免职审查备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全校各教学单位及教学辅助单位参照科级干部聘任办法进行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教学系主任、副主任等岗位人员的选拔任用,由各单位参照学校《2016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方案》(东农党发〔201656号)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科级机构和科级职数设置方案》(东农人字〔201611号)、《关于公布东北农业大学系(部)及教学团队设置的通知》(东农教字〔201431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科级岗位和教学系部设置职数规定,以及学校《关于系(部)调整及系主任聘任的意见》(东农校发〔201466号)对系主任聘任管理的相关规定,独立组织实施聘任,聘任结果以基层党委、总支(单位)名义报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

2.为与学校处、科级干部聘任(轮岗)工作协调一致,今后学校原则上,每2年(在科级干部聘任工作结束后)进行一次专业技术人员、教学系主任、副主任任免职审查备案。在本次任免职审查备案中,各单位将需要备案的现任及2016年底前后新提拔调整的专业技术人员、教学系主任,统一按要求上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登记;本次未进行登记备案的,学校原则上不予确认其任职经历。

2.请各有关单位于317日前按要求,将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教学系主任任免职《审查备案的请示》(附件1)和《任职备案登记表》(附件2)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的请示》纸质版正文用宋体四号字,行距25磅,页边距2.5厘米,用A4纸打印加盖基层党委、总支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电子版发至组织部电子信箱neauzzb@163.com),进行审查备案登记。有关任免职备案登记材料及相关要求,各单位可在东农党员先锋网上查阅、下载。

联系人:翟继军,联系电话:55190587

附件:

    1.任免职审查备案请示范例

    2.东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系主任任职备案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1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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