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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北农业大学科级机构和科级职数设置方案》的通知

2016年11月29日 14:20  点击:[]

东农人字〔201611

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将《东北农业大学科级机构和科级职数设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东北农业大学

                      20161128

东北农业大学科级机构和科级职数设置方案

为适应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管理运行机制,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对高校岗位和机构设置的要求,结合我校内部机构调整的实际需要,学校决定对现有科级机构进行适当调整和优化,构建职责明晰、精简高效、政令畅通、运转协调的科级管理体系,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一、基本原则

(一)责权一致,规范合理。各科级机构须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在职能上具有明显的不可替代性。相同或相近的职责应由一个科级机构承担;具有临时性、阶段性等非日常工作特征的职能,不能设置独立的科级机构。

(二)立足实际,精简高效。科级机构的设置必须根据实际需要,以数量合理、精简高效为目标。设岗即可进行的工作,不得再设置独立的科级机构。

(三)双向选择,校院交流。鼓励党政机关管理人员与教辅、教学单位之间相互交流;适量增加学院科级机构及管理岗位职数,充实二级学院的整体办学能力。

二、设置方案

(一)党政机关及教辅单位科级机构

1.党政机关可根据各处室的职能和工作需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科级机构,在原科级机构职数的基础上,进行功能相近机构的合并,优化职责。

2.部分处室根据承担工作的性质,有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科室的负责人,将和行政岗位科级干部一样,按《方案》的岗位设置数和职数竞聘上岗,将聘任结果上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相关负责人待遇参照科级机构负责人执行。

(二)学院和内设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科级机构

1.学院科级机构,根据学院的规模和岗位情况进行设置。

1)对于以教学为主要职能或教工、学生人数较少的学院,只设立学院办公室和教务科;对于学生人数较多,并承担较多研究生工作、科学研究及学科建设工作等任务的学院,设立学院办公室、教务科及科研学科管理办公室3个科级管理机构,履行相关管理和服务职能。

2)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本《方案》将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科级岗位纳入其中,并将部分学院增设了科级机构。

2.内设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教研室、研究室、实验中心等内设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情况及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进行科级机构设置和负责人聘任工作,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附件:1.党政机关科级机构及职数一览表

        2.教辅、直属单位科级机构及职数一览表

        3.教学单位科级机构及职数一览表

    4.实验场站科级机构及科级职数一览表

上一条:关于公布学校正科级岗位空岗情况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东北农业大学2016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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